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
近日,宿迁市宿豫区国税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结了一起利用假破产手段偷税的案件。
该企业为宿迁市某鞋业制造有限公司,近一时期纳税申报情况出现异常,每月申报增值税数额不大,均在1000元左右。经检查该企业采取销售收入不入帐,每月只申报一小部分增值税的办法来掩人耳目,所有机器设备已经通过抵债等多种方式转移,产成品、原材料均无,银行存款和现金几乎为O,该企业正在申请办理破产的相关手续,想通过企业破产来逃避税收,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期间隐瞒销售收入60多万元,偷逃增值税10万多元。然而正当其做美梦的时候,被稽查人员逮个正着,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偷税行为进行了处理处罚,企业老板后悔不已。早知现在何必当初,这真是偷税不成反被罚,还让企业和个人的名誉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