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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引导并帮助大企业合理控制、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前不久选择贵州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龙金宏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这3户有代表性的大企业,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试点。
“没想到,通过四组指标测算,税务机关就测出了我们的税收风险等级,并据此准确地找到了我们在涉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今后必须加强税收法规学习,时刻注意涉税业务的规范处理了。”日前,贵州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感慨地告诉记者。据了解,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最近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试点,3家试点企业均被查出涉税业务处理问题,这几家企业目前均已补缴税款,总计超过1700万元。
在3户企业中进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试点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引导并帮助大企业合理控制、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前不久选择贵州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龙金宏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这3户有代表性的大企业,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试点。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该局专门成立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该局首先分别收集几家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制度、会计核算标准、关联关系架构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历年纳税申报情况等资料、数据。
在此基础上,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从四组指标入手,对试点企业实施风险评估。四组指标分别为,营业收入变动率与营业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分析、营业成本变动率与营业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四组指标测算发现试点企业纳税问题
通过仔细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贵州宜化上述四组指标均存在问题。其营业收入变动率与营业利润变动率均为负值,且二者比值小于1.正常情况下,这两项指标应同步增长。由此可推断,该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其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的比值为3.04.正常情况下,二者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接近1.当二者比值大于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值时,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其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比值为0.31.正常情况下,二者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大于1.当二者比值小于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其营业成本变动率与营业利润变动率比值为0.02,超出了正常值范围,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针对上述异常情况,评估人员通过征管档案和综合征管系统详细了解了该企业的登记、申报、认证、纳税等情况,然后结合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整理出77个疑似涉税风险点。其中,涉及增值税26条,企业所得税43条,特殊业务8条。对这些涉税风险点存在的可能性和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后,评估人员初步判定该企业存在“中等税收风险”。
在接下来的纳税评估过程中,税务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生产免税货物用原料及主要材料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直接进入生产成本,导致多计成本;受托加工收取劳务费价格明显偏低;关联企业领用材料未记收入;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营业外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价外费用挂往来账未记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规定。最终查实,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02.52万元、增值税15.86万元。
同样通过四组指标测算,该局发现另两户试点企业也均存在涉税业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其中一家的涉税风险是未将职工休假费用作为福利费项目,而是列入了出差费项目,一次性全额列支3100万元,另有3%的收入在税前分红,两项合计应补缴税款890余万元。另一家存在的主要涉税风险则是2008年~2010年的工会费、职工教育费、福利费“三费”超比例列支,应补缴税款320万元。
降低大企业税务风险需要多措并举
尽管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不小收获,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分管大企业工作的副局长莫卫平却并没有感到轻松,他很快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了进一步行动,以尽快提高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能力。
日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已抽调15人组成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分3个项目组,深入13家分属化工、煤炭、制药、烟草、水泥等行业的大企业,查找税务风险隐患,对企业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引发税务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识别,加强数据比对分析,科学评定企业的税务风险度。
为了有针对性地降低不同行业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该局准备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风险度和风险形成情形,出台不同行业的风险处理措施,实行分行业、差别化的税务风险管理。
与此同时,该局准备加强与大企业沟通,建立“一对一”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小组机制,帮助大企业完善仓储、物资领用、产成品、费用报销、现金往来等内部管理制度。
另外,该局准备每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和年终,分别举办两次大企业业务培训班,对大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教育,深化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使企业管理层能主动识别、分析和防范税务风险。
据悉,该局还将充分利用税企QQ平台、手机桌面信息平台、税企公共电子信箱等渠道,为大企业提供及时政策传递、实时问题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引导大企业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点。
莫卫平表示,降低大企业税务风险,除了税务机关采取措施外,大企业自身也有很多功课要做。他说,近年来我国税收政策调整速度很快,不少大企业之所以出现税务风险,多是因财务人员未能及时、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变动情况所致。财务人员财务、税法知识欠缺,也导致了潜在的税务风险。比如,涉及一些生产免税产品进项税转成本或销售时点的问题,不少财务人员不能准确区分,导致税务处理错误。他呼吁大企业一定要按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税务控制制度,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涉税事项管理,增强税务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