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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合谋设立账外账 

 
   来源:中国税务报    
  
    为了一套账外账,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双双被带上了手铐。日前,建筑公司经理吴某和皮件厂负责人刘某因涉嫌偷税被湖南省桃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年5月28日,一封举报信寄到了湖南省桃源县地税局稽查局。信中反映红旗建筑公司在为某皮件厂修建宿舍楼的过程中有偷税行为。接案后,桃源县地税局稽查局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检查。稽查人员在皮件厂实地检查时发现,厂内已建成7栋98套住房并全部入住。建筑公司经理吴某告诉前来的稽查人员,该公司与皮件厂签订的是职工集资建房的协议,各种报建手续都是由皮件厂承办的,购房户的协议齐全,建筑环节税款12.06万元都缴清了。随后,皮件厂的会计还提供了记录整个承建过程的账册。 

  看到这些资料,稽查人员心里打起了鼓,难道举报信内容不实? 

  不过,在经过对举报信内容再次分析后,稽查人员还是决定把稽查继续进行下去。他们兵分两路,一路人员进行审查凭证,一路人员对住户进行调查。 

  通过审查凭证,反复对比有关数据,稽查人员逐步发现账面有几个疑点。一是该厂作为一个长期经营的企业,账面上金额却无上期结转,也没有下期余额,固定资产虽有结转但没有全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二是企业用开发利润93万元买断职工身份,这其中竟有80多人的买断补偿费都大致相等。在正常情况下,职工因工作年限不同,其买断金额应有所差异。再有就是从签字的情况来看,笔迹雷同,好像有几个人在模仿他人签字,就连编制会计凭证的签字也是出自一人之手。三是根据集资建房协议,应取得的购房款应是491万元,而入账款只有437万元,形成账实不符。 

  就在账面疑点被发现的同时,对住户进行调查的稽查人员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终于有住户承认自己是外来购房者,而不是皮件厂职工。 

  在疑点和事实面前,皮件厂会计不得不说出事情的真相。原来该厂在实施职工身份买断时,与红旗建筑公司达成共识,将该厂的所有不动产,包括土地有偿出让给红旗建筑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为少缴销售不动产环节的税款,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厂长刘某、会计向某、建筑公司经理吴某及镇政府干部开会研究决定如下内容:一、土地以皮件厂留守处4人的名义过户,再由留守处过户到所有98户购房户手中;二、所有销房手续以皮件厂留守处名义签订协议,房款由厂长刘某、建筑公司经理吴某共同收取,各种报建手续由留守处承办;三、安排会计做一套皮件厂职工集资建房的账,以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皮件厂会计同时交代,在企业原会计手中有一套有关该厂的处理资产、职工身份买断的真账。 

  通过调取真账以及真实的银行账,从真账中稽查人员清楚地看到,红旗建筑公司于2001年12月与皮件厂签订合同,以140万元价格购买该厂的房屋及土地,在2002年3月6日支付第一笔购地款36万元后,便开会密谋做假账。其余款项分6次付清后,在国土部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缴清了各种费用并取得红线图。同时分别在建设局、房产局办理修建的有关手续,共支付各种规费25万余元。 

  通过上述事实的确认和证据链的锁定,桃源县地税局稽查局认定红旗建筑公司完全具备房地产开发纳税主体资格。并据此认定企业隐瞒销售不动产收入491.43万元,偷逃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315721.76元。根据已掌握的违法事实和证据,6月29日,桃源县地税局以涉嫌偷税罪将该案移送桃源县公安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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