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海税务网
青岛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期间,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其地方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取得的“藏南建筑工程公司”开具的建筑发票有许多可疑之处,检查人员利用计算机技术对该单位取得的所有建筑安装发票进行了鉴别,确认开具金额为909.2万元的10份“藏南建筑工程公司”发票确属假发票。经进一步查实,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该单位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藏南建筑工程公司”名义为本单位大肆开具假发票虚增成本,共偷逃企业所得税337.65万元。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税款337.65万元,加收滞纳金23.3万元,并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698.6万元。该单位采取非法手段偷逃国家税款,性质恶劣,案情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已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