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收 作者:中国税网
现在的企业都讲究包装,精心包装可以美化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知名度。可是企业利用税务机关包装自己的可不算多,湖北省枣阳市金油石化公司就是这样一家企业。一直以来,该企业月月按账面实现税款缴税,被税务机关授予A类信用企业。金油石化公司对此广为宣传,一时间公司经营情况蒸蒸日上。然而在这种表象的背后,是该企业弄虚作假、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13.74万元的违法事实。日前,金油石化公司受到枣阳市国税部门的依法查处,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初查无功而返
前不久,枣阳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计划,依法对枣阳市金油石化公司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金油石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各种油类、副食百货、汽车修理等项目。检查人员经检查发现,该公司2003年1月~2004年12月账面实现销售收入21652732.27元,申报销项税额3680964.45元,申报进项税额3460278.70元,应缴增值税220685.75元,已缴增值税219606.03元,期末欠税1079.72元,企业会计核算比较健全,从账面上看没有明显违法行为。但是,面对财务报表,稽查人员陷入了深思:该企业近年名气很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利润却大幅下滑,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企业长期亏损自身还能发展壮大吗?而且公司经营资料和核算资料不全,管理费用中既没有运杂费列支,也没有业务员差旅费报销凭据,这种情况是极为不正常的。
司机无意的言语成为案件线索
就在检查人员深思时,该公司司机进来热情地端茶倒水招呼众人,细心的检查人员一边思考着账上的问题,一边随意和司机聊天:“你们单位内部加油怎么办?”司机说:“我们就是加油打个领条。”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检查人员心里突然一动:公司账面上对内部用油没有反映,问题有可能就出在这里。
检查人员仔细核查了公司购油数量和售油数量,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差额。出现这种现象,要么公司有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入账,要么公司存在账外经营现象。而此前公司财务人员再三明确表示,公司所实现的收入全部入账并如实计提了税款,应收账款无余额。
面对公司购油数量和售油数量两者之间存在差额的现象,公司财会人员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解释说,或许保管员手中尚有一部分账目没有交过来。当检查人员找到保管员,保管员不得不承认手里有大量欠条,公司的财务人员也只好承认了该公司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汽油,另记在一个本子上,销售油92200元(含税)未申报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78803.42元。
事情到了这一步,按照常理应该结案了,但是检查人员并没有到此止步,而是详细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个公司不会为了这么少的一点税款去做那么大的手脚。
发出协查函扩大战果
针对上述疑点,检查人员通过仔细分析后认为,该公司肯定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为此,他们决定采取如下方案:一是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争取了解更多的情况;另一方面,发出协查函,进行取证。按照既定方案,检查人员根据该公司进项税发票注明的销货单位,向河南、山东等地炼油厂发出10余份协查函。10天之内,发出的协查函相继有了回音,长达几十页的证据证实,该公司与销货方发生的业务远远大于账面的购销。
根据外调结果,检查人员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再次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他不得不交代了公司采取内部用油不记收入、企业购销两头在外,进行体外循环偷税的事实,并让会计交出了账外账,经查实枣阳市金油石化公司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偷逃增值税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