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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行政法重点及讲解三


行政行为 
S1:行政行为概述 
1行政行为概念+特征:AB 
A概念:…… 
B特征:12345=从属法律/裁量/单方意志/效力先定/强制性 
小强冲菜单=效力/强制/从属/裁量/单方 
1从属法律性: 
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由行政主体的地位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不同于立法行为,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和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机关虽然也可以创制行政性规范,但行政性规范只是从属性规范,是为执行法律规范而制定的规范。 

2裁量性: 
现代社会经济在急剧发展变化,而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立夕改。因此,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就必须给行政机关一个可以自由载量的余地,以便能灵活地处理新的行政关系。 

3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不仅表现在行政主体依职权进行的行为,也体现在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申请而实施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相对方提出申请的前提下作出行政行为,但行政主体是否满足行政相对方的申请,却不取决于相对方的请求,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自行决定是否作出某种行为。即使在行政合同行为中,也存在着单方意志性。 

4效力先定性: 
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5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主体行使职能的行为如遇到障碍,在没有其他途径克服时,可以运用行政权力和手段,或依法借助其他国家机关的强制手段,消除障碍,保障行政行为的实现。 

2行政行为的内容+效力:AB 
A内容:1234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一个行政行为对相对方在其权利、义务上所产生的具体影响,亦即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具体处理的决定。根据各类行政行为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引起的法律效果,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种:1234 
1赋予权益或课以义务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4确认法律事实+法律地位 

B效力:1234=确定/拘束/公定/执行力=全局公子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执行力分三种执行方式=立即执行/暂缓执行/强制执行。 

3行政行为的分类:ABCDEFGHI 
A内部+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等。 
   
B抽象+具体行政行为:  
C羁束+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标准、方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主体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D依职权+申请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设定或授予的职权,无须相对方的申请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实行征税行为,是典型的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根据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未经相对方的请求,行政主体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 
   
E单方+双方行政行为: 
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自己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方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 
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合同行为等。 
   
F要式+非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法定形式/遵守法定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对方课处罚款,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才能有效。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一定方式和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如公安机关对酗酒的人采取强制约束的行为。 
G作为+不作为行政行为: 
作为行政行为,是以积极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等。 
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H行政立法+执法+司法行为: 
   
I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国家行为: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行政终局裁决行为,行政相对人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无权对终局裁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设定,行政机关不能通过行政立法自行设定终局裁决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行为,一般与国家的主权有关。 
  
4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ABCD=主体/权限范围/内容/法定程序=主权理发 
A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主体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法律责任。 
主体合法须符合以下要求:123行政机关/人员合法/委托合法=行人围 
1行政机关合法: 
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人员合法: 
主要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务、法定资格的,并能代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即必须具备合法的公职身份。 

3委托合法: 
指行政机关的委托必须合法,表现在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委托权限;接受委托者必须具备从事行政活动的能力;被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5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废止:ABC 
A无效: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12345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B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2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内容+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 
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123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即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C废止: 
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123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 
2国际、国内或行政主体所在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3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 
  
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1234 
1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 
2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 
3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 
4行政行为的废止如果是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废除、修改、撤销或因形势变化而引起的,由此给相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不负赔偿责任。 

S2:抽象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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